东海中央商务区停车场—滨海总部区停车场“投资建设一体化”项目电缆招标公告

2025/0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中央商务区停车场—滨海总部区停车场“投资建设一体化”项目 电缆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泉泰路东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19032 m2,地下二层,地上一层,基础形式为 独立基础 ,结构形式为 框架结构 ,其中:

2.2.1 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5677.68m2

2.2.2 本项目属Ⅰ类汽车库,地面主要功能为城市广场,地下一层约7343㎡,设置3298㎡的配套商业区域和96个机动车停车位,地下二层约8334㎡,设置256个机动车停车位。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 招标类型: 物资采购 

2.3.2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预计数量

1

铜芯电缆

各种规格型号

13513

2.3.3 备注说明:本次招标电缆、矿物电缆统一按铜价74000/吨进行报价、铜现货价升(降)1000元/吨,单价上下浮动 1.5% 比例(上海有色金属网电解铜均价为准,按四舍五入原则以1000元/吨进行调整)。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400000元整(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2.5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后,将货物及时、足量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东海中央商务区停车场-滨海总部区停车场项目工程现场;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招标人每批次下单到货物送至工地现场的时间:电缆20个日历日内。 

2.6 报价内容及要求:

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物资价格、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运输费、增值税税费、货物保险、管理费、包装运杂费、检测费用并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列出投标产品的含税单价。

2.7 供货方式:由供方以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招标单位工程项目所在地。

2.8 质量保证:按产品的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规定执行。产品到货经检验不合格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影响需方正常生产的扣除履约保证金;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无偿给予更换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相关一切损失。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将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列入黑名单以后将不再与其合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一般纳税人),所投的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

3.1.2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品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3.1.3 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1.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单位出具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1.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7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开标现场评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02 06 17 30 00 前去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生产管理部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线下领取招标文件地址: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生产管理部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29号三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665990379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5.2.1 本招标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1个,评标人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最低投标报价有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报价相同的,最低报价的几家投标人重新二次报价,选择最低投标报价作为中标候选人。

5.2.2 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人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25 02 07  12  00 00 前提交,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东海中央商务区停车场-滨海总部区停车场项目工程电缆投标保证金(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4 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原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本招标项目物资供应全部完成后无息退还。

6.5 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名: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

 号:3505 0165 4237 0000 050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田安支行

7.付款方式

7.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货款,支付条件按以下约定执行: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货款总金额的10%作为定金,乙方分批交货的,每批货物按约定交付并经甲方全部查验材料外观及数量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批次货款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全部进场货款金额的97%,预留全部进场货款金额的3%作质保金,质保金期限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预留质保金。

7.2 投标人应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正规合法,如有提供虚假发票所有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7.3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全额、真实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认可。因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应承担向甲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损失及法律责任。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7.4 双方明确付款条件货款支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⑴乙方已按合同约定供应产品;

⑵产品质量经检验已合格;

⑶乙方已向甲方提交齐全的质保证明资料;

⑷双方结算手续已完整,结算金额已按合同约定经甲方相关部门确认;

⑸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7.5 结算周期内,如有罚款或违约金等事项则甲方有权直接在当期货款支付时给予扣除。

7.6 甲方采用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保理、“海丝E 链”产品(一种电子债权凭证,可拆分、可流转,也可以在线向泉州市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融资申请)等方式进行支付结算。

7.7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税率调整,则合同含税单价亦作相应调整。

7.8 其它:  \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交标及开标时间: 2025  0207 15  30 开标

8.2本工程采用现场投标,投标人须于 2025  02 07 15  20 前携带投标文件到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人(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四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需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我司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wjgs.com/)首页招标信息模块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29号三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665990379

监管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工人文化宫406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5-22382293

11.注意事项

11.1 履约保证金待本招标项目物资供应全部完成后无息退还。因中标人原因无法履行本合同,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 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1.2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答疑、补充通知、中标结果公示等将在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fjwjgs.com/)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自行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闽公网安备 35050202000217号